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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工学院2021年学生工作评选表彰的通知
作者:编辑:卜祥利审核:瞿明丽时间:2021-11-16点击:

学院教职工、本科生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体教职工潜心教书育人,投身教育事业;激励广大学子勤奋学习、奋发向上、立志全面成才,经研究,学院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

1.先进班集体

2.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

3.文体活动突出贡献奖

4.文明寝室

(二)先进个人

1.优秀班主任

2.优秀本科生导师

3.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

4.卓越学子奖

5.精工励志奖

6.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7.十佳班长

8.十佳团支书

9.十大创新创业之星

10.十大运动之星

11.十大文艺之星

12.十大阅读之星

13.十大志愿公益之星

14.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二、工作要求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程序按照《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学院将严格进行资格审查。

(二)评选推荐工作要注重扩大师生参与,严格工作程序,广泛发动个人和集体申报。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评选工作作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契机,挖掘先进典型事迹,认真宣传动员,及时、准确、真实上报材料,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广大师生积极进取、奋发有为。

三、申报要求

(一)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各班级要积极宣传动员,符合评选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收集汇总并上报学院。

(二)学生各项奖学金荣誉可重复申报,获评多项荣誉时仅享受最高额度奖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三)优秀班主任、优秀本科生导师由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选;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由教师本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选。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