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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工学院关于学院教职工推荐引进教师人才奖励暂行办法
作者:gxy编辑:审核:时间:2013-03-27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加大教师人才引进的力度,加快学院教师人才队建设,充分调动学院教职工在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中“以才引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对在学院教师人才引进工作中积极物色、推荐引进对象,协助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职工出台规范办法予以专门奖励:

一、奖励标准:

1、2012年国内农业工程学科评估排名前十;“985”高校或“211”高校2012年学科排名前二十名的机械工程、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的高校博士毕业生,符合学校教师人才引进条件,按照人才引进程序成功引进1人,奖励推荐人2000元;

2、具有国外较知名大学农业工程及相关学科领域博士学位的人员,符合学校教师人才引进条件,按照人才引进程序成功引进1人,奖励推荐人6000元;

3、具有在国内外大学、研究机构、企业工作经历,符合学校教师四级岗及以上聘任条件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按照人才引进程序成功引进1人,奖励推荐人10000元。

二、奖金发放办法:

1、教职工所推荐的人选完成应聘简历撰写交学院办公室并与学院有关领导见面商谈后,学院发给推荐人500元奖金。

2、学院完成全部人才引进程序和工作,被推荐人与学校签署聘用合同来校报到后,学院发给推荐人剩余奖金。

三、有关说明:

1、人才推荐奖励不包括武汉地区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

2、推荐引进人才的学科领域随学院学科和专业建设领域拓展需要及时调整并在学院公告。

3、此奖励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工学院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