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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华中农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的规定
作者:gxy编辑:审核:时间:2011-05-12点击: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主要包括师德师风与学术道德、学历与学位、资历、外语与计算机水平、考核、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基本条件和其他规定。

一、师德师风与学术道德

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者应该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在教育教学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引领、培育学生;恪守学术道德,自觉抵制和防止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发现有损师德师风、有悖学术道德行为的申报者,取消申报资格。

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任现职以来须担任过学生班主任或辅导员等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和义务,效果良好。

二、学历与学位

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者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教授职务要求具备博士学位(公共基础课教学型岗位除外)。学历和学位证书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包括各种培训班、学习班、专业证书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

三、资历

任职年限含任现职务的年限和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累计年限,任职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累计年限从取得规定学历学位之后算起。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历起点要求如下:

1.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且任初级职务4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3.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且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且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后任中级职务2年以上。职后取得达标学历的需再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

4.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且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2年以上,且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且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四、外语与计算机水平

1.申报者须参加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相应级别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具有规定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英语PETS5)有效合格成绩,或持有效托福(TOEFL)成绩80分以上、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1800分以上、雅思(IELTS)成绩5.5分以上;

(2)在境外取得学位或有一年以上国际交流合作经历。

2.申报者须参加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级别的计算机等级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参加国家或湖北省人事部门组织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水平证书;

(2)信息科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毕业;

(3)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五、考核

正常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完成岗位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近五年年度考核和任期综合考核在称职及以上。考核结果在基本称职及以下者、无故不参加考核者,不得申报上一级职务。

六、人才培养

1.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面向本科生讲授课程;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者,在任现职期间每年至少须面向本科生主讲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少于2学分(其中教学型岗位至少应独立主讲过两门课程)。

2.所属学科具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教师申报教授,应具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并全过程指导过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合作指导)。

挂靠其他学科取得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同样适合此规定。

3.申报教师系列职务者,须有教务处出具的课堂教学质量书面评价意见,且教学工作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无特殊原因,连续两年不服从安排讲授本科课程;

(2)当年出现重大教学事故一次或一般教学事故两次;

(3)任现职期间未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研究,或未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等活动,或未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4)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学生评分近三年中连续两次位于本单位同职级教师的后10%(含10%)。

七、科学研究

1.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教师申报教授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973计划、863计划等),申报副教授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主持科研项目是指申请者独立申请获批,且有明确的项目合同或计划书和项目编号。

2.科研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等计算到当年8月31日止,且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博士毕业后申报副教授,来校工作后发表的以培养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论文可计入。

3.在职获得博士学位的申报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篇数不得超过申报材料中论文数的1/3。

4.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

八、其他有关规定

1.一般不受理破格人员的申报材料。

2.实行限次申报制度。申报晋升同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申报次数不得超过3次。如需继续申报,须取得突出成果或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突出成果是指取得国家级成果奖励(前3名);或自然科学类申报教授在 Nature、Science等刊物上发表高水平文章,人文社科类申报教授发表多篇本学科SSCI收录论文或国内著名学术期刊论文。

3.教师系列人员申报教授职务,须有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国(境)外教育或科研经历。农业工程类教师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工厂、企业工作或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经历。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只能申报所在岗位的专业技术系列职务类别,不能跨系列申报。

5.教师系列人员转报非教师系列职务者,须办理转岗手续后方可申报;非教师系列人员转报教师系列职务者,须在教师岗位工作一年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申报。

6.35岁以下教师申报教授职务职数单列,符合资格条件的申报者可自主选择是否按单列申报。

7.对申报时在国(境)外的申报者,须书面承诺次年12月31日之前能回校工作。

九、本规定自2011年起开始实行;此前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主题词:高校 职务 资格 规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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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1年0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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