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任教师外语培训的通知
作者:gxy编辑:审核:时间:2011-04-19点击:

各学院(部、所):

为提高我校专任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外语交流水平,提升国际合作交流能力,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教师培养实施办法》,拟选派部分教师参加2011年度脱产外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我校工作满两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的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内,已经出国留学或研修一年以上的教师,不参加此次培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确认近两年即将出国研修,需要参加出国外语培训的教师;

2.各学院拟推荐出国研修的中青年教师;

3.其他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需要提高外语水平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二、培训形式和时间

培训形式:专任教师外语培训由人事处师资科负责组织,赴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学校,全脱产式学习。培训人员派出前须与人事处签订《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培训进修协议》,学习结束后须取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考试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时间:2011年9月——2012年1月。

三、培训要求

1.中青年骨干教师外语培训起点高、强度大,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

2.参加培训的教师须保证学习班的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3.参加人员须经本单位同意且不影响单位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报名。

4.培训结束时未能取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学校不承担培训费用,费用自理。

四、报名事宜

1.各单位可推荐2—3名人员报名。5月20日前,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华中农业大学专任教师外语培训申请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师资科。

2.人事处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将在九月初集体组织赴四川外语学院参加学习。

联系人:王娜 周年年

联系电话:87282032 E-mail:rscszk@mail.hzau.edu.cn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专任教师外语培训申请表》(见人事处网站师资科下载专区)

人事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