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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冬季消防安全提示
作者:编辑:王贤波审核:时间:2022-11-10点击:

冬春季节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和特大事故的易发期,为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示如下。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开展“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活动”,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协调维修故障设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不得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3、加大对学生宿舍、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的检查频次,及时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明火及其他不安全行为。

4、年底活动较多,搭设室内展台不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拉接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实施,不得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5、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6、提醒师生、员工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7、提醒师生、居民取暖时注意用电用气安全,及时清理电器周围可燃物,不在电暖气上烘烤衣物。使用电热毯取暖时,应选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有人看管,切不可将电热毯折叠使用。

8、使用天然气、煤气等烧水做饭时,要有人看守,不远离厨房。燃气阀门、接头和管路连接要牢固,松动、老化要及时维修、更换。

9、做好“四清四关”,即清屋顶、清阳台、清走道、清厨房,关门窗、关电源、关燃气、关明火,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10、定期组织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师生自防自救能力,提高“志愿消防队”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处置和疏散。

发生初起火灾要及时、稳妥处置,扑早扑小,并及时拨打“87281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