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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工学院关于2017年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的说明
作者:gxxg编辑:审核:时间:2017-09-18点击: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改革方案》(校[2014]108号)、《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2014]109号)、《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2015〕180号)、《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研工[2017]12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校研工〔2017〕13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审议、制定《工学院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和《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并结合学校文件讨论、审议、确定具体评审原则和名额分配事宜。具体如下:

一、 国家奖学金

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硕士国家奖学金名额5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人。

工学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业类别

名额

备注

博士

1

学硕

4

专硕

1

二、 学业奖学金

1.2015

201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金额31.2万元(按甲等8人,乙等25人,丙等8人核算);2015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8.4万元

2015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业类别

奖励等级

名额

奖励金额

合计

总计

博士

6

14000

84000

84000

硕士

甲等

8

10000

80000

312000

乙等

25

8000

200000

丙等

8

4000

32000

2.2016

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金额67.6万元(按甲等18人,乙等53人,丙等18人核算);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7.0万元。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反馈数据,我院2016级具备参评学业奖学金资格博士研究生5人,硕士研究生89人(学硕54人,专硕35人)。

根据学硕人数:专硕人数=54:35=3:2比例计算,2016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业类别

奖励等级

名额

奖励金额

合计

总计

博士

5

14000

70000

70000

学硕

甲等

11

10000

110000

410000

乙等

32

8000

256000

丙等

11

4000

44000

专硕

甲等

7

10000

70000

266000

乙等

21

8000

168000

丙等

7

4000

28000

3.2017

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金额71.6万元(按甲等38人,乙等28人,丙等28人核算)。2017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14.0万元。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反馈数据,我院2017级共录取博士研究生11人,其中10人具备参评学业奖学金资格;共录取硕士研究生96人(其中支教推免2人,非全日制2人,学硕46人,专硕46人),具备参评学业奖学金资格的有94人(其中支教推免2人,学硕46人,专硕46人)。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一学年一般享受甲等奖学金,扣除2名支教推免生获得甲等奖学金,还剩余69.6万元,甲等名额剩余36人,乙等28人,丙等28人。具备参评学业奖学金资格的还有92人(学硕46人,专硕46人),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为:学硕42人,专硕17人。调剂人数:学硕4人,专硕29人。

以第一志愿优先及录取总成绩为依据,参考名额分配相对均等的原则(因专硕第一志愿为17人,调剂1个名额到学硕,故学硕甲等19人,专硕甲等17人),第一志愿录取的专硕17人为甲等,第一志愿录取的学硕按照录取分数排名选取前19人为甲等。剩余名额以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排序获得乙等奖学金,名额为学硕23人,余5个乙等名额和28个丙等名额。剩余33名为调剂学生,按照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序,分配5个乙等名额和28个丙等名额。

2017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业类别

奖励等级

名额

奖励金额

合计

总计

博士

10

14000

140000

140000

支教推免

甲等

2

10000

20000

20000

一志愿学硕

甲等

19

10000

190000

190000

一志愿学硕

乙等

23

8000

184000

184000

一志愿专硕

甲等

17

10000

170000

170000

调剂志愿

乙等

5

8000

40000

40000

调剂志愿

丙等

28

4000

112000

112000

对以上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的说明有异议者,请于首次公示之日起三天之内向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高亮 027-87282120 工程楼A203办公室

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