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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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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作者:gxxg编辑:审核: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时间:2016-05-25点击:

工学院研究生党团学组织、党支部、班委会、团支部干部: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我院研究生干部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研究生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战斗堡垒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根据校研工【2016】13号文件,现将我院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并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积极贯彻落实学院组织的各项政策和决议,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其模范带头作用。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具有创新精神,成绩优良,所在评比学年度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四)热爱所担任的工作,热情为大家服务,乐于奉献、尽职尽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有较强法纪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同学,积极组织研究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术活动、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六)2015-2016学年度担任研究生干部,截止2016年5月任期8个月以上,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好评。

二、评选办法

(一)学生申请。各平台须通过多种方式将评选信息向研究生公布,确保宣传和动员工作到位。各平台于5月26日中午12:00之前将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电子版交秘书处。(Tel:13260512162 QQ:1569835282)。

(二)学院评审。学院依据研究生干部申请,对申请者进行信息初步审查,再经由研究生代表及各平台投票选举产生。

投票选举办法:

(1)各平台推选5名非党团学组织代表进行投票,得票分数占总得票分60%,即系数为0.6;研究生党团学组织全体成员不含平台代表为投票主体得票分数占总得票分40%,即系数为0.4,参与投票总人数为42人+25人共计67人

(2)学院建立优秀研究生干部投票选举非党团学组织讨论组和党团学组织讨论组,各平台推选的5名非党团学组织代表和研究生党团学组织代表分别加入对应讨论组。

(3)请各平台于5月25日晚10:00之前推荐5名非党团学组织代表至秘书处。(非党团学组织代表名单见附件2)

(4)投票时间为5月26日下午16:00——5月27日下午14:00,请各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截止时间为5月27日下午14:00,每人有效票数为17票(可低于17票),票数超过17票视为无效投票,超过截止时间未参与投票视为弃权。

(三)学院公示。根据学院评审结果,公示不少于三天。

(四)校属研究生党团学组织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占学院指标,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单独组织评选。

三、评选要求

(一)根据校研工【2016】13号文件,各学院按照不超过本院研究生干部总数的40%比例评选,评比学年度内获评“优秀研究生会”的学院增加2个评选指标,我院现有研究生干部总人数为42人,本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人数指标为17。

(二)学院于6月3日之前完成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

相关附件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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