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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工学院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作者:gxy编辑:审核:时间:2015-01-09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部署及要求,结合工学院实际,现就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各类人员考核基本内容及重点

(一)、学院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和党风廉政建设四个方面。

(二)、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其中,“德”主要考核政治态度、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能”主要考核政策水平与工作思路、组织协调与推动落实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勤”主要考核敬业精神与管理工作投入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任务、解决复杂问题等方面的情况;“廉”主要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党政一把手还要重点考核执行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驾驭全局、抓班子带队伍、解决重大问题、注重长远建设、履行廉政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三)、教师考核的重点是: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实际承担及完成

教学科研任务的质量、效果和取得的主要成果等;四级以上岗位教师要将学科建设、人才及团队建设履职方面的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四)、其他管理岗位人员考核的重点是: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

作态度、工作作风、协助精神、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五)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核的重点是:服务教学科研的态度、

业务技术水平、履行岗位职责等。

(六)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考核的重点是:服务态度、操作技能、工作

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安全生产等。

二、考核程序

(一)、个人进行书面总结,根据岗位职责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二)、在一定范围进行工作述职,其中,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全院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教师以系为单位开展述职;行政实验人员由学院办公室组织述职。

三、有关说明

1、年度考核评优、评奖人员推荐

各系和学院办公室在职工个人述职基础上,根据《工学院年度考核评优办法》和《工学院关于教学质量优秀奖及教学工作单项奖评定办法》两个文件所规定的方式,推荐本年度评优、评奖候选人。

2、评优、评奖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文件的规定,获得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为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4%,总名额为14人。根据各系、行政实验单位考核总人数,确定各系、行政实验单位“优秀”考核等次名额为农业工程系、机电系3人,机械系4人,行政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人。

获得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奖人数为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2%,总名额为8人,各系名额为农工系、机电系2人,机械系3人(剩余1个名额由学院综合平衡)。

各系、行政实验单位在以上名额指标基础上,统筹考虑不同职级岗位人员,可多推荐1人作为评优、评奖候选人。

教学质量奖在各系推荐基础上,按相应评分统一排序确定。(2014年7月来校报到职工;外派参加学习培训、进修、访学,只承担一个学期教学任务的教师以及其因病、因事请假时间较长人员,原则上不应推荐为优秀考核等次或获教学质量奖)。

3、评优、评奖人员名单确定

学院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对学院各系、行政实验单位推荐的候选人,按照上述《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评优、评奖人员名单,并确定除学院党委书记以外的其他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参加学校评选的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教师采取在符合评选条件基础上,由个人申报、学系推荐、学院组织评审的方式确定人员名单)。

四、时间安排

学院所有各类人员述职时间统一安排在2015年1月12日下午进行,学院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下午2:00,地点:学院会议室。其他人员述职时间定于学院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考核结束后随即进行。

五、工作要求:

学院各系、室,要按此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并做好年度考核述职会议记录。每个职工应认真总结回顾一年工作,客观分析职业发展中的问题和明年努力方向,述职前应填写好年度考核表,做好充分准备。

工 学 院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