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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学院2018年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作者:编辑:周熙审核: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时间:2019-01-15点击:

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全体学生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行) 》等规定要求,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841号)和湖北省《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鄂组通〔20195号),现就召开学院2018年度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主题

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争做新时代合格党员,勇于担当、务实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对象

学院全体学生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时间

2019115日——2019313

四、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程序

1.突出重点组织学习

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以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采取理论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适当方式,开展1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

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2.普遍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党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党支部委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对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要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

3.党员自我评议

参评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民主评议内容,认真总结本人自加入党组织以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完成自我评议总结。要求客观评价所取得的成绩,认真对照党员标准和民主评议内容查找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并对评定等级作出自我认定评价。

4.民主互评查摆问题

以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具体程序是:

1)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2)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汇报本人自我评议总结的内容。

3)支部其他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结合党员自我评议总结,进行党内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承诺践诺情况摆进去,坚决防止查摆问题“想当然”“空对空”。评议中本着相互尊重、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少说好话、大话、空话,紧密结合工作实践和岗位职责,结合发挥作用情况,讲真话、说实话,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能自说自话,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严禁不负责任的乱说和打击报复。评议人要本着对党组织和党员负责的态度,“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被评议人要从不断完善自我的目的出发,对评议人的评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可结合履行党员公约、星级党员创评等情况,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杜绝“评先不评差”,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轮流坐庄”。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将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表彰与处理。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学院党组织后续进行党内评优时将着重考虑;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学院将视不同情况、本人态度以及后续努力程度,给予限期整改、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期、党内处分、劝退或除名等处理,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5.言出必行抓实整改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进行逐条梳理,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党员要列出整改事项,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要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会进行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后续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五、民主评议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在思想上与中央保持一致,不编造、散播政治谣言。

2.是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理论素养,积极参加党内的各项学习活动,并定期、按时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和学习心得体会。

3.是否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服从管理,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是否经常深入同学群体,密切联系同学,关心帮助同学,及时、准确了解同学的思想动态,倾听、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5.是否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校院班各级组织,主动承担社会工作,认真为同学服务,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带头为学院的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和党风建设做贡献。

6.是否具有集体荣誉感,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自觉维护学校和学院的声誉和利益。

7.是否有较强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敢于同不良言行作斗争,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个人缺点和不足改进情况。

六、民主评议等级

1.民主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2.优秀等级是指能够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各方面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并且民主评议过程中得到党内外的一致认可。优秀等级党员一般控制在学生正式党员总数的20%以内,预备党员不予评定该等级。

3.合格等级是指能基本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民主评议内容的各方面能发挥一定的带头作用。

4.基本合格等级是指民主评议内容中存在明显不足,或曾经出现过重大问题,经批评教育有所转变。

5.不合格等级是指丧失党员信念和党性修养,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批评教育仍不知悔改。

七、评议结果的使用

1.对学生正式党员的表彰及处理

(1) 对于被评议为优秀等级的学生正式党员,作为评比优秀学生党员的重要依据。

(2) 对于被评议为基本合格的学生正式党员,要责成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改正;要对其指定帮教人、制定帮教措施,进行帮助教育工作。

(3) 对评议中的不合格学生正式党员,支部应当进行教育、帮助,并限期改正。不合格党员本人应针对不足进行认真检查,定期向支部汇报改进提高的情况。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者,支部应严肃地进行批评教育;对经教育仍不改正者,支部应当作出党内处分、劝退或除名等处理,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批准。

2.对学生预备党员的表彰及处理

(1) 因预备党员未取得正式党员资格,一般不评为优秀等级

(2) 对于被评议为合格的学生预备党员,鼓励其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进步,并予以按期转正。

(3) 对于被评议为基本合格的学生预备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在预备期内改正错误,并适当延长其预备期。

(4) 对评议中的不合格学生预备党员,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不听劝告或无明显改进者,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学生党员有申述的权利,对评议有异议的可以向上级组织反映意见。

八、具体要求

1.各党支部要重视及严肃开展此次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突出实效导向,抓好工作落实,要注意发现和解决参会率不高、会前准备不充分、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严肃认真、民主评议“只评不议”等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进行专题研究,确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高质量开展。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安排,有序推进落实。

学院将会安排教工支部书记、党委委员列席指导会议。

2.凡未参加民主评议或补评的预备党员,一律不予办理近期转正手续;凡未参加民主评议或补评的正式党员,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处理意见作为档案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3.民主评议过程中,参评党员应严格按照有关安排参加各项活动,公正、客观地开展自评和互评,认真听取并虚心接纳支部及其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4.各支部书记于228日前将附件二发送至2295542048@qq.com,大学生党总支将根据各支部开会时间安排教工支部书记、党委委员列席指导会议。各支部要在313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做好《党支部工作记录本》的填写,并妥善保存附件一,并将结果粘在《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各支部要督促党员做好《党员手册》的填写。

5.组织生活会及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具体由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负责组织。未尽事宜,请与张季钦(15623759792)联系。

 

工学院大学生总支部委员会

2019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