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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gxjw编辑:审核: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时间:2017-03-17点击: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6]40号)和《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务[2017]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廖庆喜 副组长:谭鹤群

成员:刘朝晖 瞿明丽 宗望远 陈生根 张衍林 牛智有

夏俊芳 袁巧霞 王树才 王巧华 张国忠 丁幼春

秘书:王会勤 翟红 刘浩蓬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阳光招生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招生,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规定,坚守红线和底线,做到阳光招生。

(二)坚持质量为重

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复试考核方式方法,严把质量关,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务必做到“质量第一、宁缺毋滥”。

(三)坚持全面考察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一是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尤其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二是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素质,结合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培养规律,设计实施针对性强、突显率高的考察方案。

(四)坚持自主选才与加强管理相结合

一是坚持自主选才,突出学术权力,尊重复试专家的判断选择,尊重导师意见,尊重考生意愿;二是坚持加强管理,注重完善制度,讲究规范,注重程序,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

三、复试安排

1.复试资格: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初试分数达到工学(照顾专业)A类考生国家线(总分260,总分100分课程单科34分、总分150分课程单科51分)的,均具有复试资格;

2.复试程序:

1)本院按农业工程一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按报考类型,分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别进行。

2)整个复试过程分资格审查、专业知识课程考查、面试三个环节。其中面试环节全程录像。

3.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发表文章或技能证书等,按规定时间到本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报到。学院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与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4.专业知识考查课程:

原则上要求复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能重复。

学术型硕士考生,复试阶段专业知识笔试科目按二级学科设置:

农业机械化工程二级学科:《农业机械学》或《机械设计》

现代农业装备工程二级学科:《机械设计》或《农产品加工机械与设备》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二级学科:《自动控制原理》或《工程测试与信息处理》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二级学科:《农业机械学》或《农业生物环境工程》

生物信息技术与工程二级学科:《自动控制原理》或《数值分析》

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笔试科目可从以上各二级学科的复试课程中任选一门。

所有考生于2017年3月21日下午17:30前将复试笔试科目报本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电话:027-87282219。

选考《农业机械学》、《机械设计》、《农产品加工机械与设备》的考生请自备制图工具。

5.面试:面试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家面试两个环节。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采取对话形式,专家面试采取现场抽题和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采用由初试、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得出的综合成绩。

复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其中专业知识课程考查占40%,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占20%,面试成绩占40%;

综合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按下列公式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

体检在华中农业大学校医院进行,不要求空腹。每位考生体检时准备一寸登记照一张,体检费(35元/人)由考生自理。未参加体检者将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 3月24日下午2:00-5:00

体检注意事项:

1、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新门诊一楼挂号室缴费并领取体检表(收费标准为35元/人);

2、挂号后到旧门诊一楼大厅抽血---三楼体检中心体检---一楼放射科胸透并交体检表---体检完毕;

六、复试时间与地点

1.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上午8:00开始在工程楼A209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所有考生专业知识笔试定于2017年3月24日上午9:30开始在工程楼举行。每名考生具体笔试地点在资格审查时通知。

3.所有考生面试定于3月25日上午8:30开始。每名考生具体面试地点在资格审查时通知。

七、录取工作

1.招生指标

2017年本院招生指标:全日制指标共87名,其中学硕指标45名,专硕指标42名(含中国热科院联合培养指标1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指标5名。

2.拟录名单的确定

1)学术型硕士拟录名单:所有报考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的复试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学术型硕士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名单。

2)专业学位硕士拟录名单:所有报考类型为专业学位硕士的复试考生,复试合格后录取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的复试考生,如未进入学术型硕士拟录名单,可申请调入专业学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专业学位硕士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名单。

3)复试过程中,笔试或面试未达到及格标准的,不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直接淘汰。

4)受导师招生名额限制,考生第一志愿导师、第二志愿导师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院内调剂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八、申诉与复议

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公开,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工学院院长、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廖庆喜,直接责任人为工学院研究生教育分管副院长、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谭鹤群。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核后,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诉人。考生对答复仍存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复查,如申诉情况属实,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电话:027-87282219, 邮箱:wanghuiqin@mail.hzau.edu.cn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7281816,邮箱:yjs10504@ mail.hzau.edu.cn.

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

2017.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