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职工、本科生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体教职工潜心教书育人,投身教育事业;激励广大学子勤奋学习、奋发向上、立志全面成才,经研究,学院决定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
1.先进班集体
2.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
3.文体活动突出贡献奖
4.文明寝室
(二)先进个人
1.优秀班主任
2.优秀本科生导师
3.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
4.卓越学子奖
5.精工励志奖
6.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7.十佳班长
8.十佳团支书
9.十大创新创业之星
10.十大运动之星
11.十大文艺之星
12.十大阅读之星
13.十大志愿公益之星
14.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二、工作要求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程序按照《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执行,学院将严格进行资格审查。
(二)评选推荐工作要注重扩大师生参与,严格工作程序,广泛发动个人和集体申报。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评选工作作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契机,挖掘先进典型事迹,认真宣传动员,及时、准确、真实上报材料,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促进广大师生积极进取、奋发有为。
三、申报要求
(一)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各班级要积极宣传动员,符合评选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收集汇总并上报学院。
(二)学生各项奖学金荣誉可重复申报,获评多项荣誉时仅享受最高额度奖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三)优秀班主任、优秀本科生导师由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选;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由教师本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选。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