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基本条件条款修订(征求意见稿)
作者:gxy编辑:审核: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时间:2013-04-15点击:

序号

变更条款

原条款全部内容

变更后条款全部内容

备注(可说明变更理由)

1

副教授七级岗第七章第二部分第1条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承担纵向项目总经费5万元以上;或累计承担各级各类课题到账经费年均10万元以上;或主持指导本科生各类创新实践活动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至少2项;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累计主持承担各级各类课题到账经费40万元以上;或任现职以来年均到账经费10万以上;或主持指导本科生各类创新实践活动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至少2项;

申请副教授职称需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并提高课题经费到账标准,到账经费认定按年均更趋科学,主要考虑任职年限并兼顾新进教师

2

副教授七级岗第七章第二部分第2条

(2)发表学术论文总数达到8篇以上,其中SCI、EI收录论文至少2篇。

(2)发表学术论文总数达到5篇及以上,其中SCI、EI收录论文至少2篇;或影响因子5.0以上1篇。

提高论文质量要求,降低论文数量篇数

3

副教授七级岗第七章第三部分第1条

1.正式出版学术著作(含教材和译著)1部以上或参编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1.正式出版学术专著(含教材)1部以上;主编或参与国家级规划教材与精品教材1部;

强调学术专著和国家级教材,提高教师出版物的质量

4

副教授七级岗第七章第三部分第2条

2.获省部级教研、科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至少1项

2.获省部级教研、科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至少1项(排名前五);或主持省部级教研、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1项以上;

获奖成果根据个人排名认定,更加合理;扩大获奖认定的范围

5

副教授七级岗第七章第三部分第5条

5.至少1项新成果、新产品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组织验收或成果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5.主持至少1项新成果、新产品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组织验收或成果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强调主持,提高教师主持项目能力

6

副教授七级岗第七章第三部分第6条

6.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五)参与项目经费30万元以上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至少2项;

6.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五)参与项目经费40万元以上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至少2项;

提高项目经费标准,促进教师协同合作申报项目

7

副教授七级岗第七章第三部分第7条

7.至少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

7.至少1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转化或应用,提供证明材料。

提高专利质量,重视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8

教授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第二部分第(一)条第2条

2.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优秀,年度学生教学质量评分在90分以上;

2.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优秀,年度学生教学质量评分平均在90分以上;

更符合实际

9

教授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第二部分第(一)条第3条

3.参与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新途径、新模式并取得实效;

3.参与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级精品课程(排名前三);或至少主持1门及以上校级优质课程建设。

强调专业建设贡献

10

教授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第二部分第(二)条

自然科学类教师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且累计到帐经费50万元以上。

自然科学类教师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级项目且累计到帐经费80万元以上。

项目认定更符合农业工程学科的实际,经费要求进一步提高

11

教授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第二部分第(三)条第2条

2.适用农业工程类

发表影响因子在5.0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或影响因子3.0及以上论文至少2篇;或3.0以下论文至少5篇,其中至少1篇为SCI论文。

2.适用农业工程类

发表SCI或EI收入论文5篇以上;或影响因子在5.0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或影响因子3.0及以上论文至少2篇;

强化农业工程学科EI收录论文的导向,提高论文质量

12

教授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第二部分第(四)条第3条

获授权发明专利3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并至少有1项对外转让或组织开发。

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并至少有1项对外转让或应用,并提供证明材料。

强调专利质量和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附:

1、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2、工学院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四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型教授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1-3项必须达到,4-9项至少达到其中3项)

1.平均每年承担1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必须讲授过1门本科生课程),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达200学时以上;

2.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优秀,获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及以上奖励1次;年度学生教学质量评分在90分以上且至少有2年位于所在单位前20%;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至少1项,发表3篇及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或在教育类权威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限前七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限前三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二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主持);

5.负责或积极参与本专业主干课程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新途径、新方法并取得实效;

6.主持课程建设,并作为主要成员获批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排前三),或作为主持人获批校级优质课程建设;

7.出版主编教材1部或参与编写10万字及以上,为多个学校或专业采用,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教材奖奖励至少1项;

8.指导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创新实践,获得省级及以上二等奖;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获得省级优秀论文;

9.积极组建或参与教学团队,合作精神良好。

(二)科研任务要求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教育教学研究项目2项。

(三)代表性论文要求

至少发表学术研究论文5篇,其中,自然科学类不少于1篇SCI或EI收录论文,非自然科学类不少于1篇本学科权威期刊论文。

二、教学科研型教授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至少达到以下3项)

1.平均每年承担1门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达48学时以上;

2.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优秀,年度学生教学质量评分在90分以上;

3.参与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新途径、新模式并取得实效;

4.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创新实践,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获得省级优秀论文。

(二)科研任务要求

自然科学类教师须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且累计到帐经费50万元以上。

人文社科类教师须主持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艺术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与风景园林学类教师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

(三)代表性论文要求

1.适用自然科学类

基础研究:发表SCI影响因子在5.0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或影响因子3.0及以上论文至少2篇;或SCI论文至少5篇。

应用研究:发表SCI论文至少3篇。

2.适用农业工程类

发表影响因子在5.0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或影响因子3.0及以上论文至少2篇;或3.0以下论文至少5篇,其中至少1篇为SCI论文。

3.适用人文社科类

发表论文10篇,其中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4000字以上)、《求是》发表论文1篇或SSCI、A&HCI收录论文1篇,并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

4.适用艺术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与风景园林学类

发表论文8篇,其中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者发表论文5篇,其中SSCI或A&HCI收录论文1篇。

(四)成果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从事应用研究的教师第4项为必备条件):

1.获国家级科技成果特等奖(限前十位);或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限前七位);或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省部级科技成果特等奖(限前五位);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限前三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二位);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主持)。

2.独立、正式出版20万字及以上的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国家规划教材1部;或作为副主编出版国家规划教材2部。

3.获授权发明专利3项或实用新型专利4项,并至少有1项对外转让或组织开发。

4.选育出2个及以上新品种经省级或1个新品种经国家审定并推广,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新药、新产品等同于新品种)

5.获省部级优秀建筑、规划设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限前二名);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及国际建筑、规划设计竞赛获奖3次。

6.参与政府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重大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7.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峰值在8.0及以上,或发表峰值在5.0及以上的SCI论文至少2篇。

工学院副教授七级岗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学要求

1.积极参与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和实验室建设,服从学院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完成学院的各类教学任务。任现职期间系统、完整地面向学生主讲一门及以上课程,近5年年均教学工作量240学时以上;

2.发表教研论文至少1篇;或主持指导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至少1项;或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项目至少1项。

二、科研要求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承担纵向项目总经费5万元以上;或累计承担各级各类课题到账经费年均10万元以上;或主持指导本科生各类创新实践活动获省级及以上一等奖至少2项;

2.发表学术论文总数达到8篇以上,其中SCI、EI收录论文至少2篇。

三、成果要求(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学术著作(含教材和译著)1部以上或参编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2.获省部级教研、科技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至少1项;

3.获校教学质量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一等奖1次,或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1次;

4.主持指导本科生各类创新实践活动获省部级及以上二等奖至少1项;

5.至少1项新成果、新产品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组织验收或成果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6.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五)参与项目经费30万元以上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至少2项;

7.至少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