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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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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教职工党支部委员会和系级组织负责人调整换届工作方案
作者:gxy编辑:审核:时间:2014-09-23点击:

根据学校《支部工作条例》和学院《系级组织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发挥系级学术组织功能,促进学院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水平,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近期对学院教职工党支部委员会和系级组织负责人进行调整换届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支委会成员组成及系级负责人职位设置

学院党委下设农业工程系、机械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行政和实践基地五个党支部,各支部委员会分别由支部书记、副书记、组宣委员三名成员组成,各系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其中一人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兼任。

二、产生办法及程序

各支部委员会由系、部门党支部全体正式党员选举、系级负责人由全系教师选举,学院党委任命。具体程序是:由支部或系根据委员名额和负责人职数酝酿提名候选人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后,由各选举单位以等额选举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选举结果报学院党委,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相关人员的任命。

三、支部委员及系级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全局观念、团队意识强,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积极进取、专业素质和学术水平较高,在教学和科研团队中能发挥重要骨干作用;在原职务任职8年以上的成员,原则上不再担任原职务。

四、时间安排

9月26日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调整换届工作布置,10月10前,由各机构报提名候选人名单,10月13日院党委研究确定正式候选人,10月17日前,各机构报选举结果,10月20日学院党委发文任命。

工学院党委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