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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高效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admin编辑:审核:时间:2010-11-16点击:

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高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转发如下,请相关单位根据通知内容,积极组织申报。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各相关单位应在截止日期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科技处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119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cc@mail.hzau.edu.cn。

联系人:杨成才 赵映年

联系电话:87282020 87281262

我院有需要申报的老师请尽快联系我,以便发送相关表格给您。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湖北高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将申报该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1、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有关文件精神,发挥高校科技智力资源优势,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锻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地培养创新人才和服务社会,推进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2、高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资助对象是以服务企业(包括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医疗机构等,以及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下同)和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目标,全职到企业开展为期一年岗位实践活动的高校青年教师。

3、高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优先选派没有企业或其他基层单位工作经历的青年教师到企业服务锻炼。

二、申报条件

高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以项目申报的形式实施,项目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在教学、科研一线岗位工作的青年教师;

3、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要积极动员组织青年教师深入基层一线创新创业,要根据我厅下达的选派人数限额(见附件1)组织青年教师认真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动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2、各选派学校要结合实际制订配套政策措施,对到企业服务的青年教师,服务期间其原职务、工资福利和岗位不变;服务期间岗位津贴、业绩津贴等待遇不低于在岗同类人员平均水平;岗位实践活动期满考核合格的视同完成派出单位规定的各项工作量;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要给予倾斜。

3、本项目的资助限额为每人5000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下派青年教师进行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前期调研经费和交通补助等。选派学校应提供不少于1:1的配套经费。

4、各选派学校要加强对驻点教师的跟踪服务和管理,积极争取企业支持,为青年教师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