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务院务公开 -- 正文

党务院务公开

党务院务公开

工学院关于2018年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的说明
作者:编辑:高亮审核:时间:2018-09-27点击:

工学院关于2018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改革方案》(校[2014]108号)、《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2014]109号)、《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2015180号)、《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研工[2018]1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校研工〔201815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审议、制定《工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和《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并结合学校文件讨论、审议、确定具体评审原则和名额分配事宜。具体如下:

一、  国家奖学金

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硕士国家奖学金名额5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分配原则上不低于总指标数的20%

二、  学业奖学金

1.2016

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7.00万元。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金额36.80万元(按甲等10人,乙等29人,丙等9人核算)。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反馈数据,我院2016级具备参评学业奖学金资格博士研究生5 人,硕士研究生48人(学硕48人)。

2.2017

2017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14.00万元。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金额70.20万元(按甲等19人,乙等55人,丙等18人核算)。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反馈数据,我院2017级具备参评学业奖学金资格博士研究生10人,硕士研究生92人(学硕46人,专硕46人)。

因学硕与专硕人数相同,甲等与乙等学业奖学金不能按照人数平均分配,故有以下分配方案:

学硕甲等10人,专硕甲等9人;学硕乙等27人,专硕乙等28人。其余全部为丙等。

3.2018

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金额84.40万元(按甲等44人,乙等34人,丙等33人核算)。2018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18.20万元。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反馈数据,我院2018级共录取博士研究生14人,其中13人具备参评学业奖学金资格(张洪洲,定向就业,无资格);具备参评学业奖学金资格的有111人(其中支教推免1人——陈礼源,推免2人——王昌、张垒,学硕45人,专硕63人——含工学、信息联培7人)。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一学年一般享受甲等奖学金,扣除3名推免生(支教推免1人——陈礼源,推免2人——王昌、张垒,)获得甲等奖学金,还剩余81.40万元,甲等名额剩余41人,乙等34人,丙等33人。具备参评奖学金资格的还有108人(学硕45人,专硕63——含工学、信息联培7人),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为:学硕45人,专硕25人;调剂人数:学硕0人,专硕38人—含工学、信息联培7人。

以第一志愿优先及录取总成绩为依据,参考第一志愿学硕人数:第一志愿专硕人数=4525的比例分配甲等41个名额:

按照第一志愿学硕人数:第一志愿专硕人数=4525=1.8:1的比例分配甲等41个名额,分配结果为26.4:14.6,因此第一志愿甲等奖学金的分配名额为:第一志愿学硕26名,第一志愿专硕15名。第一志愿录取的学硕按照录取分数排名选取前26人为甲等,第一志愿录取的专硕按照录取分数排名选取前15人为甲等。若录取总分一致,则以初试成绩排名为依据。

第一志愿学硕剩余19人,第一志愿专硕剩余10人,共计29人全部为乙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剩余5个名额。

调剂的专硕38人(含工学、信息联培7人)分配5个乙等奖学金名额和33个丙等奖学金名额。

以录取总成绩为依据,结合人数比31:74.4:1分配5个乙等奖学金名额,工学院培养研究生分配4个乙等,工学、信息联培研究生分配1个乙等,其余均为丙等奖学金。

 

对以上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评选的说明有异议者,请于首次公示之日起三天之内向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高亮    027-87282120   工程楼A203办公室 

                                          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

2018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