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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工学院201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gxy编辑:审核:时间:2017-01-05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度考核工作部署及要求,现就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 时间安排

1.个人进行2016年度书面工作总结,每位教职工于2017年1月6号前通过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并生成年度考核表。

2.2017年1月6日下午2:30至3:30,学院党政班子及成员在全院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

3:50至5:10,教师和管理、实验技术岗位人员以系或办公室为单位进行述职和同行评分,并推荐年度考核获评优秀等次和教学质量优秀奖人员(教学质量优秀奖在学生评分+同行评分的基础上推荐,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在考查全年综合表现基础上推荐)其中行政、实验岗位人员同行评分由各系分别委派3人作为教师代表参与。

5:30,召开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学院各机构党政负责人组成的学院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评定2016年度职工考核等次及教学质量优秀二、三等奖人员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考核“优秀”等次及教学质量优秀奖名额分配

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获得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按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4%比例确定,教学质量优秀奖按8人确定(其中一等奖学院推荐参加学校评奖,二等奖2人,三等奖6人),确定各系、行政实验岗位人员“优秀”考核等次名额为农业工程系、机械系各4人、机电系3人,行政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人,教学质量优秀奖名额为农业工程系、机械系各3人、机电系2人。

统筹考虑不同职级岗位人员,各系、行政实验单位在以上名额基础上,可多推荐1人作为评优评奖候选人。

三、年度考核等次确定

由学院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确定评优评奖人员,除学院党委书记由学校组织考评外,未被确定为考核“优秀”等次的其他人员,如无学校规定的“不合格”条件外,均确定为“合格”等次。

四、工作要求:

学院各机构单位要认真组织,并做好年度考核述职会议记录。每个职工应认真总结回顾一年工作,客观分析职业发展中的问题和明年努力方向,述职前应写好书面工作总结,充分做好述职报告准备。

工 学 院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