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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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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gxjw编辑:审核:时间:2016-03-14点击:

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廖庆喜 副组长:谭鹤群

成员:刘朝晖 张衍林 牛智有 夏俊芳 袁巧霞 王树才

王巧华 张国忠 丁幼春 瞿明丽 陈生根 宗望远

秘书:王译 王会勤 翟红

二、复试安排

1.复试资格: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初试分数达到工学(照顾专业)A类考生国家线(总分265,总分100分课程单科34分、总分150分课程单科51分)的,均具有复试资格;

2)本院今年接受少量调剂生源。本科毕业于二本以上院校,报考其他单位相近或相同专业,具有较好工学基础,初试科目含统考数学,初试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与专业的国家线且总分275分以上(含275),100分课程单科34分以上、150分课程单科51分以上的考生,如果符合教育部和本校有关调剂政策的,可以申请调剂到本院参加复试。

3)申请调剂到本院的考生(含报考外校的考生和报考本校其他学院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本院,须按以下程序办理(各环节缺一不可):

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拟调剂学院教学秘书(审核发复试通知)―→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进行复试确认―→学院组织考生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录取―→考生网上确认

2.复试程序:

1)本院按农业工程一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按报考类型,分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别进行。

2)整个复试过程分资格审查、专业知识课程考查、面试三个环节。其中面试环节全程录像。

3.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发表文章或技能证书等,按规定时间到本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报到。学院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与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4.收费:资格审查合格后,每位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

5.专业知识考查课程:

原则上要求复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能重复。

学术型硕士考生,复试阶段专业知识笔试科目按二级学科设置:

农业机械化工程二级学科:《农业机械学》或《机械设计》

现代农业装备工程二级学科:《机械设计》或《农产品加工机械与设备》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二级学科:《自动控制原理》或《工程测试与信息处理》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二级学科:《农业机械学》或《农业生物环境工程》

生物信息技术与工程二级学科:《自动控制原理》或《数值分析》

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笔试科目可从以上各二级学科的复试课程中任选一门。

所有考生于2016年3月21日上午11:30前将复试笔试科目报本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电话:027-87282219。

6.面试:面试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家面试两个环节。英语听力、口语测试采取对话形式,专家面试采取现场抽题和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

三、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采用由初试、复试成绩加权计算得出的综合成绩。

复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其中专业知识课程考查占40%,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占20%,面试成绩占40%;

综合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按下列公式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

体检在华中农业大学校医院进行,不要求空腹。每位考生体检时准备一寸登记照一张,体检费(35元/人)由考生自理。未参加体检者将不予录取。

考生体检时间: 2016年3月23日下午2:00--5:00。

体检注意事项:

1、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新门诊一楼挂号室缴费并领取体检表(收费标准为35元/人);

2、挂号后到旧门诊一楼大厅抽血---三楼体检中心体检---一楼放射科胸透并交体检表---体检完毕;

五、复试时间与地点

1.3月23日上午8:00开始在工程楼A209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2.所有考生专业知识笔试定于3月23日上午9:30开始在工程楼举行。每名考生具体笔试地点在资格审查时通知。

3.所有考生面试定于3月24日上午8:30开始。每名考生具体面试地点在资格审查时通知。

六、录取工作

1.招生指标

2016年本院招生指标共88名,其中学硕指标51名,专硕指标37名。其中学硕指标中已招收推免生4人。

2.拟录名单的确定

1)学术型硕士拟录名单:所有报考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的复试考生,分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学术型硕士剩余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名单。录取指标适当向第一志愿考生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专业学位硕士拟录名单:所有报考类型为专业学位硕士的复试考生,复试合格后录取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的复试考生,如未进入学术型硕士拟录名单,可申请调入专业学位。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专业学位硕士剩余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名单。录取指标适当向第一志愿考生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复试过程中,笔试或面试未达到及格标准的,不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直接淘汰。

4)受导师招生名额限制,考生第一志愿导师、第二志愿导师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院内调剂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七、申诉与复议

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公开,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工学院院长、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廖庆喜,直接责任人为工学院研究生教育分管副院长、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谭鹤群。复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并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复议答复。对申诉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申诉电话:027-87282219,邮箱:wanghuiqin@mail.hz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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