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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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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领导干部、党委委员联系教工和学生党支部的通知
作者:编辑:周洪亮审核:时间:2020-05-26点击:

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教党〔2017〕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现对学院领导干部、党委委员联系教师和学生党支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支部基础建设。要定期与支委沟通交流,指导和督促所联系的党支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生活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基本任务、严肃组织生活,夯实党支部建设工作基础。

二、督促党建双创工作。要指导和帮助所联系党支部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要求,查找分析支部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明确创建重点,形成工作特色,切实增强党支部组织力。

三、参加支部各类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支部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面向支部党员每年讲授1-2至党课,了解党支部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四、了解党员思想状况。要围绕党支部建设和教师党员、学生党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和谈心谈话,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和反馈,帮助支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五、积极宣传先进典型。要积极宣传和推广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讲好基层党员的好故事好状态,推动学院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六、主动加强双向沟通。被联系党支部要主动加强与相应领导干部、党委委员的联系沟通,及时向联系人通报活动安排和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工学院领导干部、党委委员联系教工和学生党支部安排表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委员会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