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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方案
作者:编辑:周洪亮审核:时间:2019-03-19点击:

工学院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方案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和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19至2023年岗位聘期”聘用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现就第四轮全员岗位聘用工作安排如下

一、 基本原则

学院第四轮岗位聘用坚持聘公开、科学评价;聘约管理、目标考核”的基本原则;科学分类设岗,明晰岗位职责;坚持竞争上岗与绩效评价相结合,强化岗位聘用的引导作用和激励效应,力争将现有优秀人才聘用到合适岗位。

二、组织方式

学院按照“代表性、权威性”的原则组建岗位聘用工作组织机构,负责学院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聘用。其中,教师二级岗的聘用由学院推荐、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组织进行,其他岗位人员聘用由学院负责组织。

学院党委负责对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进行鉴定把关。

三、岗位聘用对象

第三轮聘期于2018年12月31日全部结束,专业技术人员除首聘期未满的教师外,均需参加本轮岗位评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按考核结果和对应岗位聘用。思政教师系列学校另行组织。

四、工学院岗位聘用工作组织机构

(一)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长:刘朝晖  

副组长:陈生根

 员:廖庆喜 瞿明丽 宗望远 张国忠 周洪亮    

(二)岗位聘用委员

主任:廖庆喜

成员:罗锡文   廖庆喜 张衍林 宗望远 张国忠 丁幼春  

秘书:周洪亮      

五、聘用条件

(一) 资格条件

申请原级或同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更高级岗位人员,上一轮聘期考核结果必须为合格或免考核人员。

(二) 评选条件

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各类人员发展水平,根据岗位类型和职数制定各级各类岗位的评选条件(见附件),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三) 特别规定

距离退休不足一个聘期且上一轮聘期考核合格者,申请原岗位直接聘用,不占学院职数。

六、工作程序

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管理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工作方案,包括聘用的基本原则、各级各类岗位的设岗职数、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填写《岗位聘期考核与聘用申请表》中的“聘用申请”部分,承诺“若受聘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承担相应岗位目标任务”。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公开展示。

二级岗申请人员由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进行评聘,学院组织全院教职工对二级岗申请人员进行测评,测评通过后向学校推荐。

学院岗位聘用委员会按照工作方案,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及以下岗位评聘工作,公示评聘结果并接受申诉复议。评聘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商签“个性化”聘用协议书。

七、岗位职数

1.专业技术岗职数:

专业技术岗位

职数

教学为主型

教学科研型

二级岗

0

1

三级岗

0

3

五级岗

1

5

六级岗

2

9

八级岗

0

12

九级岗

0

17

*出现教学为主型职数未用完情况,职数调整到同职级教学科研型。

2.其他专业技术岗职数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职数

五级岗

0

六级岗

1

八级岗

1

九级岗

1

十一级岗

0

八、岗位聘用

本轮岗位聘期为5年,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第3年进行中期评估。

九、时间安排

3月19日前,制定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和聘用条件,报学校审批

3月21日前,所有申报三、五、六、八、九级岗位人员,需提交《华中农业大学岗位聘期考核与聘任申请表》一式十,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月21日,申报二级岗教师进行民主推荐;申报高一级岗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全院范围内述职,进行满意度测评;

3月23日前,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岗位聘用委员会根据工作方案对申请材料进行公开评议

3月23日至25日,评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报学校。

华中农业大学工学院

2019年3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