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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作者:编辑:周洪亮审核:时间:2019-03-19点击:


其他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 资格条件

1.【师德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带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高尚,师风正派,是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共产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2.【教学要求】服从学院工作安排,任现职以来工作量饱满,服务满意度高,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3.【岗位要求】负责实验室与平台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支持党政工团组织的工作和活动,承担公益性事务。

4.【资历要求】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至少3年,上轮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

二、评选条件

业绩和成果在2014-2018年内取得。

上个聘期至少达到以下6项指标条件中2项及以上。

1.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主持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至少1项或参与校级及以上实验教学改革项目2项以上;或应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实验教学改革,成效明显;或参与(前五位)国家精品课程1项;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项。

2. 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发表SCI、EI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授权发明专利1篇(项)及以上。

3. 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专著、译著或教材(含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1部或主持设计2个及以上综合实验方案并被应用于实际工作2年以上,效果良好。

4. 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至少1次;或作为指导教师完成指导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1项及以上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项及以上。

5. 在中心或平台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或主持公共平台建设,进展良好,效果显著。积极开展成果推广和产业服务,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

6. 获校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三、特别说明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借调到其他岗位,取得的业绩,经聘任委员会认定,可以与评选条件的指标相当。


其他专业技术八岗位聘用条件

一、 资格条件

1.【师德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带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高尚,师风正派,是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共产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2.【教学要求】服从学院工作安排,任现职以来工作量饱满,服务满意度高,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3.【岗位要求】参与实验室与平台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支持党政工团组织的工作和活动,承担公益性事务。

4.【资历要求】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至少3年,上轮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

二、评选条件

业绩和成果在2014-2018年内取得。

上个聘期至少达到以下6项指标条件中2项及以上。

1.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至少1项;应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实验教学改革;或参与国家精品课程1项;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2. 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发表SCI、EI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授权发明专利1篇(项)及以上。

3. 参与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专著、译著或教材(含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1部或主持设计1个及以上综合实验方案并被应用于实际工作2年以上,效果良好。

4. 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二等奖项1次及以上;或作为指导教师完成指导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1项及以上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1项及以上。

5. 在中心或平台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或参与公共平台建设,进展良好,效果显著。积极开展成果推广和产业服务,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

6. 获校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三、特别说明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借调到其他岗位,取得的业绩,经聘任委员会认定,可以与评选条件的指标相当。


其他专业技术九岗位聘用条件

一、 资格条件

1.【师德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带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高尚,师风正派,是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共产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2.【教学要求】服从学院工作安排,任现职以来工作量饱满,服务满意度高,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3.【岗位要求】参与实验室与平台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支持党政工团组织的工作和活动,承担公益性事务。

4.【资历要求】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至少3年,上轮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

二、评选条件

业绩和成果在2014-2018年内取得。

已任九级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上一聘期考核合格,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聘任至原岗位。其他申请本岗位者,需达到以下6项指标条件中2项及以上

1.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至少1项;应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实验教学改革;或参与国家精品课程1项;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2. 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发表cscd以上学术论文、授权专利1篇(项)及以上。

3. 参与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专著、译著或教材(含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1部或参与设计1个及以上综合实验方案并被应用于实际工作2年以上,效果良好。

4. 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奖项1次及以上;或作为指导教师完成指导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1项及以上或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1项及以上。

5.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科研平台的主要管理者,且在中心或平台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或参与公共平台建设,进展良好,效果显著。积极开展成果推广和产业服务,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

6. 获校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三、特别说明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借调到其他岗位,取得的业绩,经聘任委员会认定,可以与评选条件的指标相当。